北京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職責
1. 在市政府領導下,依法研究部署、指導協調、督促落實全市安全生產工作。
2. 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產工作的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
3. 分析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4. 必要時,協調北京衛戍區和武警北京市總隊調集部隊參加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5. 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安全生產工作。
北京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職責
1. 研究提出安全生產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
2. 監督檢查、指導、協調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區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
3. 組織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
4. 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制定促進產業發展政策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
5. 負責組織本市安全生產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
6. 組織協調安全生產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7. 指導協調全市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8. 承辦市安全生產委員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市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
9. 承辦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摘自2004年3月9日市辦公廳京政辦發〔2004〕11號文件)